
房地产、附属设施、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房地产、附属设施、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位于喀左县南哨镇柏沟村喀左轩尼诗葡萄酿酒有限公司院内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3761平方米;建筑物主要办公室、成品库、宿舍等总建筑面积约572909平方米;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主要有电动伸缩门、院墙、云杉等;机器设备主要有三联体灌装机、贴标机、灌装机等;办公用品主要有办公桌、铁卷柜等。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15598445万元。保证金300万元。第一次拍卖。。位于喀左县南哨镇柏沟村喀左轩尼诗葡萄酿酒有限公司院内,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3761平方米;建筑物主要办公室、成品库、宿舍等,总建筑面积约5729.09平方米;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主要有电动伸缩门、院墙、云杉等;机器设备主要有三联体灌装机、贴标机、灌装机等;办公用品主要有办公桌、铁卷柜等。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1559.8445万元。保证金300万元。第一次拍卖。
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6年10月13日14时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在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络竞价平台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1、房地产、附属设施、机器设备及办公用品。位于喀左县南哨镇柏沟村喀左轩尼诗葡萄酿酒有限公司院内,国有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约23761平方米;建筑物主要办公室、成品库、宿舍等,总建筑面积约5729.09平方米;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主要有电动伸缩门、院墙、云杉等;机器设备主要有三联体灌装机、贴标机、灌装机等;办公用品主要有办公桌、铁卷柜等。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1559.8445万元。保证金300万元。第一次拍卖。
2、住宅一处,位于建平县红山街道办事处水源社区滨河家园3幢02041号(不包含地下室),建筑面积约89.49平方米,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30.86万元,保证金5万元,第一次拍卖。
3、雪铁龙小型轿车一辆,存放于双塔区人民法院院内,车牌号辽N1880B,起拍价9万元,保证金2万元,第一次拍卖。
4、丰田小型轿车一辆,存放于双塔区人民法院院内,车牌号辽N77V07,起拍价6.5万元,保证金2万元,第一次拍卖。
请意向竞买人携身份证明于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办理竞买登记,并凭本公司打印的《竞买人通知单》上的保证金账户(公司全称: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保证金开户行:工商银行沈阳建设路支行、账号:3301 0612 2924 8001 058)交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1日16时,逾期不予激活网络竞买用户名,不具有参与网络竞价的资格。未竞得拍卖标的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由辽宁连合产权交易有限公司于拍卖会结束后两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人于2016年10月12日16时前持辽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拍卖保证金交纳证明到我公司办理网络竞拍相关手续。